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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怎樣申請的

涉嫌犯罪之後,尤其是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之後,當事人都急於申請取保候審。但是根據司法實踐中情況來看,申請成功的概率並不高。這是因為很多人對取保候審的申請條件理解錯誤,在申請過程中出現了偏差導致的。那麼,應該怎麼申請取保候審呢?各位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怎麼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怎樣申請的

怎麼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向公安機關提出。

公安機關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責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時責令其提出保證人和交納保證金。保證金數額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七十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您也應該知道在申請取保候審時,與司法機關建立有效溝通途徑的重要性。而專業刑事辯護律師常年辦理刑事案件,非常熟悉司法機關的工作程序,也對其工作人員有一定的瞭解。為了保證取保候審能夠獲得成功,可以請辯護律師參與進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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