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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詐騙罪會通知家屬嗎?

犯詐騙罪會通知家屬嗎?

一、犯詐騙罪會通知家屬嗎?

不論是什麼樣的犯罪行為,網絡的或者是現實的,只要是有犯罪的嫌疑,犯人被抓捕之後警方通常會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通知家屬,但是,特殊情況有特殊處理,如果是有礙偵查的行為,警方一般會核實之後在四十八小時之內通知家屬。當然,也有一些更特殊的情況警方是不會公佈案件信息的,例如涉及到國家的安全或者保密工作的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

用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該規定定罪處罰。用欺騙方法騙取財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詐騙罪。根據《刑法》第210條的規定,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詐騙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詐騙行為最突出的特點是,就是行為人設法使被害人產生認識上的錯覺,以致“自願地”將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財物交付給行為人或者放棄自己的所有權,或者免除行為人交還財物的義務。詐騙的方法多種多樣,但概括起來,無非是兩類。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如以欺騙的方法騙回他人久借不還的欠款的,不構成本罪。無論所騙財物歸自己揮霍享用,還是轉歸他人所有,或者轉歸集體非法佔有的,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刑事訴訟的程序性規定中,如果是行為人觸犯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先行拘留的,此時公安機關一定要在行為人被拘留後的二十四個小時之內送往看守所進行訊問,並且還需要通知其家屬,這也是出於保證人權的考慮,為了不讓其家屬擔心。

標籤:詐騙罪 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