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新刑法對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新刑法對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新刑法對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既遂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一條【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成套制式服裝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裝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銬、腳鐐、警用抓捕網、警用催淚噴射器、警燈、警報器單種或者合計十件以上的;

(三)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四)警銜、警號、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標誌單種或者合計一百件以上的;

(五)警用號牌、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專段民用車輛號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機關專段民用車輛號牌三副以上的;

(六)非法經營數額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一千元以上的;

(七)被他人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涉嫌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涉嫌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定罪證據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由此可見,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既遂有好幾個不同的量刑幅度,在單位構成此罪的情況下,單位的主管人員及直接責任人都會被判刑,對單位也是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判處罰金的。司法實踐中,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獲利1000元以上的就可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