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職務侵佔領導有責任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下屬是在工作期間犯錯或犯罪了,領導因疏於管理,沒有及時發現下屬的過錯行為或犯罪行為,或者是領導雖然發現了,但是卻視而不見,給所屬單位造成損失的話,那領導一定是要承擔責任的。如果領導對自己所管轄範圍內的工作事項已經盡到了應有的管理義務,那麼領導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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