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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嫌疑人自首後不認罪怎麼辦

一、如果嫌疑人自首後不認罪怎麼辦

如果嫌疑人自首後不認罪怎麼辦

1、嫌疑人拒不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辯解或沉默。根據刑事訴訟法律法規,犯罪嫌疑人有拒絕自證其罪的權利。但是刑事訴訟懲罰犯罪的依據是事實和法律。如果有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沒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能定罪。

2、只有被告人的供述不可以定罪處罰,而沒有被告人的供述,如果證據確實、充分,可以定罪處罰。

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二、認罪態度具備哪些特徵?

“認罪態度”作為悔罪形態,具有以下特徵:

1、從主體上看,行為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不包括罪犯。罪犯服刑態度的優劣是行刑制度中緩刑和減刑應予考慮的因素;

2、從主觀方面看,行為人是出於真心悔改的心理主動的承認自己的犯罪行為,而不是被動的認罪;

3、從客觀方面看,行為人在認識自己犯罪行為時所表現出來的各種悔罪形態,包括自首、立功、坦白、積極退贓和賠償損失等;

4、從結構上看,它包括“認罪”和“悔改”兩個部分。“認罪”是行為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的錯誤,以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悔改”表明行為人悔過自新並作出的行為反應,二者是原因和結果的關係。

三、刑事訴訟證據充分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二)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2、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3、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首先,大家要明白,根據相關法律,犯罪嫌疑人有權拒絕證明自己的罪行。但如果他已經有確鑿的證據,而且公安機關和法院已經清楚其犯罪過程和事實,即使他拒絕認罪,此時仍可以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