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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怎麼判刑?

校園暴力怎麼判刑?

校園暴力怎麼判刑?

故意損害他人的行為是否追究刑事責任,主要取決於損害的程度。構成輕傷的,不構成犯罪;被害人受輕傷的,檢察院可以提起訴訟,追捕犯罪嫌疑人;對負傷嚴重以上需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可能被懷疑是故意傷害,可能被判處死刑。

《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死亡或者以特殊殘忍手段致人重傷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規定,年滿16歲的人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14歲以上不滿16歲的未成年人,將故意殺人、傷害,造成嚴重傷害或者強姦、搶劫、販毒、縱火、爆炸、投毒。14歲以上不滿18歲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十八歲以下的人犯罪不適用死刑。

這裏的死刑包括死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或者致人重傷、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縱火、爆炸、危險物品罪的。14歲以上不滿18歲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監護人未責令其接受刑事處罰的;必要時,政府也可以接受和教育。

標籤:判刑 暴力 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