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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辯護緩刑兩者會互相影響嗎

一、無罪辯護緩刑兩者會互相影響嗎

無罪辯護緩刑兩者會互相影響嗎

無罪辯護緩刑兩者還是會互相影響的,如果做無罪辯護不成功,構成犯罪,符合緩刑條件的還能判緩刑。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二、無罪辯護與緩刑怎樣適當運用

1、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時,辯護觀點為無罪辯護。當刑事辯護律師能夠收集到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被告人無罪的情況下,且這些證據是任何人也無法推翻的情況下,律師可以提出無罪辯護。

2、如果沒有足夠的且確鑿的同時可能被推翻的可能性較大的證據的情況下,最好不用無罪辯護的觀點,而是考慮是否樹立緩刑的觀點。

3、一審主張緩刑,二審堅持無罪。在目前,一旦被告人被依法關押,提起訴訟,一旦要經過法院進行審判,要想得到無罪釋放的結果是相當困難的。儘管實際上被告人確實沒有構成犯罪,但只要被關押,面臨有罪判決的可能性極大。如果刑事辯護律師一味的追求無罪辯護,一味的主張立即無罪釋放被告人,該觀點是很難被接受的。律師的觀點不能被接受就等於沒有提出任何觀點。因為接受了律師的觀點就意味着被告人的無罪釋放,被告人的無罪釋放就意味着公安機關或者檢查機關的有關人員有可能會受到牽連!面對有可能存在的官官相互的現象,一個被告人的幾年徒刑完全是可能會不被當回事的!而被告人眼前最需要的不是有沒有罪,而是能不能儘快恢復人身自由。因此為了能夠使被告人能夠儘快出獄,為了使刑事辯護律師的辯護觀點較為容易的被法院接受,律師的辯護觀點最好在一審中樹立為緩刑,待被告人被緩刑釋放後,在繼續提出上訴。在上訴審中提出並堅決堅持無罪的辯護觀點。這樣做到的優點可以從以下幾點看出。

(1)律師的觀點較為容易被法院接受,辯護能起到真正的作用。

(2)被告人被釋放的可能性大。

(3)被釋放後,被告人可以與律師在一起,在相對自由的情況下,共同為二審努力。

(4)一審後不用擔心二審的結果,因為上訴不加刑。

(5)經過二審如果能夠被判決無罪最好,如果二審維持了一審的判決,仍然可以進行再審,而此時被告人處於人身自由的地位。進可以攻,退可以守。一切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

無罪辯護和緩刑是屬於兩種辯護的情況,但是對於無罪辯護來説, 如果沒有成功,那麼可能就會引起法官不好的印象,對於緩刑也就很難有機會獲得的。緩刑是需要犯罪人員對於自己的犯罪事實,有着悔改的態度,以及對法律的敬畏。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無罪 辯護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