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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繳行賄所得還判刑嗎?

收繳行賄所得還判刑嗎?

一、收繳行賄所得還判刑嗎?

1、《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第11條指出: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説明來源。本人不能説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沒收其財產的差額部分。

2、行賄罪是獲得不法利益的行為,行賄人和受賄人都是犯罪人,因行賄產生的一切不法收益都被依法沒收,並處罰金的!

3、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4、只要有非法所得,且存在,就要收繳。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經審查,確屬違法所得或者依法應當追繳的其他涉案財物的,應當判決返還被害人,或者沒收上繳國庫,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違法所得是可以收繳的。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2條、第13條、第14條、第19條對不予處罰的情形作了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對依法不予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有非法財物的,應當依法予以收繳。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將違法行為人取得的違法所得財物,運用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強制措施,對其違法所得財物的所有權予以強制性剝奪的處罰方式。

2、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之一,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行賄罪要交罰金。罰金:指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國家強制性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

3、刑法第52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根據本條規定,罰金數額應當與犯罪情節相適應。也就是説,犯罪情節嚴重的,罰金數額應當多些;犯罪情節較輕的,罰金數額應當少些

綜上所述,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不能説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行賄人和受賄人都是犯罪人,因行賄產生的一切不法收益都被依法沒收,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只要有非法所得存在,就要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