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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司法鑑定等級評定標準是怎樣的?

傷殘司法鑑定等級評定標準是怎樣的?

不論是交通意外事故還是醫療責任事故,只要對他人的身體造成了損害我們都有義務對其進行賠償,而賠償的標準主要依據受害者的傷殘程度而定。通常需要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以確認受害者的傷殘級別,然後再根據其級別的補償標準對其進行賠償。那麼傷殘司法鑑定等級的評定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做詳細介紹,以供大家瞭解。

一、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牀;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二級傷殘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五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社會交往貧乏。

六、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降低;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社會交往狹窄。

七、七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八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九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綜上所述,傷殘司法鑑定等級總共為十級,一級為傷殘最嚴重而十級為最輕。雖説每一級別的傷殘其賠償標準都不同,但是賠償的項目大同小異,如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都是加害者需向受害者賠償的項目。具體的賠償辦法當事人可私下協商解決,也可交由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