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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病例司法鑑定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門診病例司法鑑定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那麼,門診是醫院常設的部門,人們有個頭疼腦熱,一般先到門診看病。有時候,一些門診的醫生髮生誤診,對患者造成新的傷害。患者家屬在請求賠償之前,應該做一個傷情鑑定,明確醫療事故的責任。那麼,門診病例司法鑑定申請程序是怎樣的?小編通過相關材料告訴大家。

一、門診病例司法鑑定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1、委託

司法鑑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鑑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託,從事委託請求事項的司法鑑定;非訴訟案件鑑定的受託從其行業規定。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2、受理

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審核,並作出如下決定:

(1)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託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鑑定材料並向委託人説明明理由;

(4))對於函件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覆。

二、司法鑑定人員需要幾名?

進行司法鑑定的時候,要看的資料是非常多的,如果進行法醫鑑定,並不只是看病歷,還需要看檢查報告等的內容。司法鑑定人有權瞭解進行鑑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閲、複製相關資料,必要時可以詢問訴訟當事人、證人。

經委託人同意,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派員到現場提取鑑定材料。現場提取鑑定材料應當由不少於2名司法鑑定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其中至少1名應為該鑑定事項的司法鑑定人。現場提取鑑定材料時,應當有委託人指派或者委託的人員在場見證並在提取記錄上簽名。

綜上所述,在一些小醫院,門診發生誤診的情況還是存在的,嚴重者導致醫療事故。申請門診病例司法鑑定,患者及家屬可以準備好診斷書、身份證等材料,向當地司法鑑定中心提交申請表,鑑定中心受理後,決定辦理的,組織醫學專家開展鑑定,不出意外的話,兩個月內鑑定結果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