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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是從拘留那天算嗎

處罰是從拘留那天算嗎
律師解析:判處實體刑,是從羈押期開始的,羈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刑事拘留最長30日,逮捕起訴為2個月,一般半年就可以完事(指判決)。
刑拘為公安機關,逮捕起訴為檢察機關,審判為法院。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
凡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勞動改造。
服刑期間,確有真誠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符合一定條件的,也可以假釋。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