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搖撞騙罪轉化搶劫罪的可能性有嗎?
一、招搖撞騙罪轉化搶劫罪的可能性有嗎?
是有的;
公安機關立案時,不能明確確定犯罪嫌疑人涉嫌違反的罪名,遵循就重不就輕。
搶劫罪相比招搖撞騙罪要重,應以搶劫罪立案偵查。待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時或者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時,檢察機關會根據證據來確定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有法院根據證據定罪量刑。
二、招搖撞騙的特徵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冒充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人員;二是此種國家機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於“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國民對國家機關的信賴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三、招搖撞騙與詐騙罪的界限
兩者都表現為欺騙行為,而且招搖撞騙罪也可以如詐騙罪那樣騙取財物,因而容易混淆。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侵害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僅限於公私財產權利。
(2)行為手段不同。招搖撞騙罪的手段只限於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詐騙罪的手段並無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和方式進行。
(3)犯罪的主觀目的不同。詐騙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佔有公私財物;而招搖撞騙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內容較詐騙罪的目的廣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佔有公私財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佔有。
(4)構成犯罪有無數額限制的不同。只有詐騙數額較大以上的公私財物的,才可構成詐騙罪;而法律對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罪的構成並無數額較大的要求,這是因為,這種犯罪未必一定表現為詐騙財物,而有可能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現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決定的對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的破壞。儘管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有上述區別,但在行為人冒充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去騙取財物的情況下,一個行為同時觸犯了兩個罪名,屬於想象競合犯。處理想象競合犯的案件應當按照從一重罪處的原則。
(5)犯罪目的的不同。
綜合上面所説的,招搖撞騙罪和搶劫罪是屬於兩個不同的罪行,但如果同時發生了兩種罪行的時候,一般就會以一種罪行轉化成另一種罪行,而這種罪行一般都是處罰很嚴重的,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案件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辦理。
-
詐騙罪可以還錢減刑嗎
律師解析:滿足減刑的條件就可以申請減刑。減刑,適用於:1、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犯罪分子。2、在刑罰執行期間,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減刑情節,即可申請減刑。如果沒有被判處刑罰或者刑罰已執行完畢,減刑就不存在。所以符合上述兩...
-
詐騙案多久能開庭?
律師解析:無明確規定。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詐騙罪一般多久開庭,但是詐騙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六個月審結。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
-
犯了票據詐騙罪會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票據詐騙罪量刑有三種情形:1、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
-
信用卡詐騙罪中詐騙行為怎麼認定?
律師解析:惡意透支構成一定數額。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2.惡意透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