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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與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詐騙罪與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現實生活中,一些行為人為了一己之私利實施了詐騙或侵佔行為,從而構成詐騙罪或侵佔罪。刑法規定的詐騙罪與侵佔罪這二罪之間經過有很多相同之處,但也存在不同的地方,那麼,該如何區分二罪呢?

區別: 

詐騙罪與侵佔罪都是侵犯財產罪,兩罪有很多相同之處。詐騙罪與侵佔罪主要區別在於行為方式、行為對象的不同。侵佔罪的犯罪對象僅限於代為保管等的基於合法佔有的他人財物、他人的遺忘物或埋藏物,在實施侵佔行為的時候,財物已經處於行為人的佔有和控制之下。

詐騙罪中被騙的財物雖然可能是在詐騙行為實施以前就被行為人所佔有,但非法獲取財物的方式卻表現為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這與侵佔罪有顯著的不同。區分侵佔罪與詐騙罪的界限,一般並不困難,其最主要的區別是,在他人的財物向行為人控制之下轉移的過程不同。詐騙罪是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使他人受矇蔽,從而“自願地”將財物交給行為人或者行為人指定的第三人,而侵佔罪則是所有人將財物交給行為人完全出於其對行為人的信任,而不是行為人以種種手段積極地迷惑、矇蔽所有人,使其對行為人的真實意圖產生誤解,而將財物交給行為人。

因此,在所有人不是因受行為人欺騙而自願將財物委託給行為人之後,即使行為人為了將其非法佔為己有而編造虛假借口欺騙所有人,例如,謊稱代為保管的財物被盜、被搶,拒不退還,仍構成侵佔罪,而不是詐騙罪。反之,行為人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以虛構事實矇蔽或誘騙所有人,使其將財物的控制權交給行為人,則應以詐騙罪論處。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上述介紹可看出,詐騙罪與侵佔罪之間存在的區別主要在於行為方式、行為對象不同。由於二罪均系刑事犯罪,因此,如犯罪嫌疑人因該罪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建議犯罪嫌疑人及時向專業的刑事律師諮詢,以保障法律賦予其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詐騙罪 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