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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與職務侵佔罪的區別?

法律2.69W
詐騙罪與職務侵佔罪的區別?

職務侵佔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所謂“動產”,不僅指已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佔有、管理之下的錢財(包括人民幣、外幣、有價證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單位有權佔有而未佔有的財物,如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擁有的債權。就財物的形態而言,犯罪對象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如廠房、電力、煤氣、天然氣、工業產權,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職務侵佔罪與詐騙罪的區別

你好,職務侵佔罪與詐騙罪的區別主要有:

1.犯罪主體不同。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職務侵佔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2.客觀方面不同。主要體現在是否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

首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主管、管理、經營、經手本單位財物的權力及方便條件。

其中,主管是指負責調撥、處置及其他支配本單位財物的職務活動;經手是指領取、支出等經辦本單位財物的職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