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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犯合同詐騙罪怎麼處理

單位犯合同詐騙罪怎麼處理

合同詐騙罪是一種既可以由自然人構成,也可以由單位構成的犯罪。當然,不同主體構成該罪的,相應的處罰是不一樣的。那麼,要是單位構成合同詐騙罪,應該如何進行處理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單位犯合同詐騙罪怎麼處理

單位犯合同詐騙罪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對該單位在對外交往中的詐騙行為是明知的,默許或指使的;二是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或基本歸單位所有。只要符合這兩條,就可以認定是單位詐騙。

據此,應分清以下三種情況:

1、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以單位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其犯罪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即屬單位詐騙;假冒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單位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法定代表人和單位不追認的,屬個人詐騙;

2、單位組織內的自然人在職務範圍內以單位名義實施合同詐騙行為,且單位內自然人犯罪非法所得歸單位的,屬單位詐騙;以單位名義實施的非職務行為,非授權行為,單位事後不追認的,屬個人詐騙;

3、自然人經單位授權在此範圍單位名義實施合同詐騙行為後經單位追認,且犯罪非法所得歸單位所有,屬單位詐騙;盜用、冒用、偽造單位公文、證件、印章或以終止後的單位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行為,屬個人詐騙。對於單位詐騙案件的處罰,在追究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刑事責任的同時,對單位判處罰金。對於個人承包中以單位名義進行詐騙活動的,要依承包方式,承包性質以及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等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具體講,對於定額上繳承包費,除了上繳一定基數外,其餘收益都歸承包人的,承包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一般作為個人詐騙處理;對於責任制承包,資產、場地、流動資金等都屬於單位所有,承包人只根據企業效益提成,按比例拿獎金的,承包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一般作為單位詐騙處理,但如果發包方只派人掛承包單位的名,

並不直接參與管理、經營的,或者贓款全部或大部分歸承包經營者個人的,則應定個人詐騙。

單位要是觸犯合同詐騙罪的話,那麼採取的是雙罰制,既要對單位進行處罰,同時也會對直接負責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詳細的處罰情況,各位可以從上文中瞭解。更多合同詐騙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諮詢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