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用卡詐騙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浙江省信用卡詐騙標準之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54條的規定,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就《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8年10月有修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來看,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
1、數額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
(二)惡意透支。
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時尚未歸還的實際透支的本金數額,不包括利息、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歸還或者支付的數額,應當認定為歸還實際透支的本金。
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提起公訴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訴;在一審判決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曾因信用卡詐騙受過兩次以上處罰的除外。
就《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8年10月有修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來看,
1、數額較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只要符合標準就是詐騙行為,達到立案標準的夜晚依法進行立案,根據具體的詐騙情節的嚴重性和量刑標準進行量刑。打擊信用卡詐騙犯罪目的就是希望通過法律的嚴懲來警示大家不要犯罪,降低信用卡的詐騙率,為大家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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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詐騙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1、一般情況下,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數額較大的處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和罰金;2、如果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罰金刑或沒收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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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從犯一般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從犯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具體如下:1、如果詐騙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處罰金;2、如果詐騙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的嚴重情節,那麼就處3-10年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如果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則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或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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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累犯會判緩刑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不會。緩刑的運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現,不致再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為條件的,而累犯是經過了刑事處罰後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較大的人身危險性,如果對累犯適用緩刑,就違背了我國刑罰的目的。所以,詐騙罪累犯不可以緩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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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騙取出口退税罪既遂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犯了騙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處罰: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騙取税款1-5倍罰金;2、騙取出口退税的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處5-10年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3、騙取出口退税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