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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國家賠償多少錢一天?

現有國家賠償多少錢一天?

隨着人們的維權意識越發提高,賠償問題也日漸成為詢問度最高的法律問題之一。在眾多賠償方式中,國家賠償無疑是被提及最多的一種方式。那麼在現有的法律規定中,國家賠償多少錢一天呢?為此,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以下條例。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返還財產;

(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下列第(三)、(四)項的規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的,給付拍賣所得的價款;

(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第三十三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根據的程度確定,部分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前述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民政部門有關生活救濟的規定辦理,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週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條例,在現實生活中,具體國家賠償多少錢一天,每個地方的標準數額都是不一定的,因此大家不能完全依據上述規定來計算,還要結合實際,結合當地的詳細規定,具體賠償事宜可以向當地負責部門詢問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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