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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非刑事國家賠償前開聽證會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非刑事國家賠償前開聽證會的條件是什麼?

一、申請非刑事國家賠償前開聽證會的條件是什麼?

國家賠償聽證程序是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一般應組織賠償請求人、賠償義務機關進行聽證。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對侵權損害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可以不組織聽證。國家賠償案件是指依照國家賠償法由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受理的刑事賠償案件和其他司法賠償案件。

聽證申請人必須是公安機關擬對其作出下列行政處罰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1、對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的;對違反邊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個人處以6000元以上罰款的;

2、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的;

3、責令停產停業的;

4、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的。

二、國家賠償聽證程序是怎樣的?

1、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聽證要求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2、公安機關決定予以聽證的,聽證主持人應當在當事人提出聽證要求之日起2日內確定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並在聽證舉行的7日前,將載有下列事項的聽證通知書送達當事人: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2)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3)聽證人員的姓名;

(4)告知當事人有權申請回避;

(5)告知當事人準備證據、通知證人等事項。

聽證通知書必須蓋有公安機關印章。

4、聽證人員在聽證預備階段必須完成核對聽證參加人身份、宣讀聽證紀律、徵詢當事人是否申請聽證人員迴避等事項。

5、當事人申請聽證主持人迴避的,聽證主持人應當宣佈暫停聽證,報請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是否迴避;申請聽證員、書記員迴避的,由聽證主持人當場決定。

6、舉行聽證時,由案件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適用聽證程序的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陳述、申辯和質證。

7、聽證應當製作聽證筆錄。

聽證結束後,聽證人員應當把聽證筆錄交當事人和案件調查人員審核無誤後簽名或蓋章。

綜上所述,國家賠償的範圍比較廣,除了常見的刑事賠償外,還有行政賠償。有時候,當事人可以在國家賠償過程中申請聽證,比如被處罰金額較高或者企業被吊銷執照的情況下,申請聽證可以更好的拿到國家賠償。組織聽證應該由國家賠償義務機關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