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二審申請書如何寫?
賠償請求人:(姓名、性別、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包括身份證號、軍官證號、護照號等)、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送達地址、聯繫方式;有別名或者曾用名,應在姓名之後用括號標明)。
(賠償請求人是法人的,寫明其名稱、住所地、並寫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聯繫方式。)
(賠償請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名稱和住所地,並寫明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繫方式。)
(賠償請求人有法定代理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及住址、聯繫方式)。
(賠償請求人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及住址、聯繫方式。)
賠償義務機關:(寫明名稱、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因……(申請國家賠償案由),申請××××人民法院(被申請人民法院名稱)……(申請國家賠償的具體要求)。
……(事實與理由,主要是認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侵權造成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損害的事實和根據,申請國家賠償的法律依據等)。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有關法律文書及證明材料目錄,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列項標註,附件目錄應與提交的有關法律文書及證明材料相符)
賠償請求人:(簽章)
(如系自然人,應當親筆簽名或蓋章;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全稱,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國家賠償金額的申請並沒有那麼快就賠償結束,由於申請審判時間較長,另外如果當事人對於審判的結果不滿意就要進行二次申請,從而繼續進行審判結果的等待,從而獲得賠償金額的時間相對很長,所以當事人一定要將要求在第一次申請書就説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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