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話記錄能不能作為法庭證據
談話記錄能作為法庭證據,屬於司法材料中的聲像材料。對方不知情不會成為談話錄音作為證據的障礙,構成障礙的是取得錄音的途徑非法,例如,竊聽、脅迫等方式取得的錄音。
提交談話記錄證據應當出示錄音的原始載體,錄音筆、手機等,談話記錄應當完整,如果談話記錄掐頭去尾,剩下的內容僅是對自己有利的乾貨,這樣的證據是不會被採納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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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糾紛證據怎麼收集
律師解析:凡是能證明是對方責任的證據都可以收集: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2、來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3、各種會議紀要;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5、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等。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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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舉證合同糾紛
律師解答:誰主張,誰舉證。律師解析: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法律依據:《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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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訴訟舉證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舉證倒置的情形分為以下四種大的情況:1、公司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2、消費者權益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倒置《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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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應怎樣舉證是正確的?
《民事訴訟法》對於舉證原則的規定包括一般的舉證原則、法定無需舉證的情形以及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舉證責任倒置“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舉證責任分配的例外情形,即法律直接規定在特定案件中,不由主張權利一方舉證,而由另外一方舉證的法律制度。(一)一般的舉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