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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的國家賠償方式主要是什麼

一、目前我國國家賠償方式主要是什麼?

目前我國的國家賠償方式主要是什麼

目前我國的國家賠償方式主要以支付賠償金為主。

《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二條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二、國家賠償的範圍有哪些?

一)行政賠償

1、違法拘留或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

3、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

6、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

7、違法徵收、徵用財產。

二)刑事賠償

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

2、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

6、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

7、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

由此可見,國家賠償的方式以支付賠償款為主,此外還有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等方式,對於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給法人民眾或非法人組織造成的損害後果,賠償義務機關還應該承擔賠禮道歉等侵權責任。對主要責任人,單位內部應該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標籤:我國 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