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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我國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我國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我國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是:1、侵權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客觀上是指主體在行使職權過程中的違法行為;3、該違法行為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4、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4、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行政賠償是國家賠償的主要組成部分。賠償範圍《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了行政賠償的範圍: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6、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

7、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8、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9、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國家賠償法》第五條同時規定了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幾種情形: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已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想要申請國家賠償就要滿足規定的條件,而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中也是申請國家賠償的一個要點,侵權的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相關的單位和人員,而且自身存在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造成了損害,那麼就是可以要求國家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