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辯護3.22W
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只有不適用死刑和死緩變更的情況。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但是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四條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刑法》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但是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四條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刑法》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
死刑辯護調查取證的規定有哪些
死刑辯護調查取證主要有以下規定:1.辯護律師應當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據線索,及時申請法院進行調查。必要時,也可以由律師自行調查。2.對於公訴方擬出示的鑑定結論,辯護律師可以申請法院補充鑑定或重新鑑定。3.辯護律師可以親赴現場,就現場情況對勘驗檢查筆錄中記載的情...
-
重大責任事故罪會被判死刑嗎
不會被判死刑,情節特別惡劣的,最高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適用死刑對象包括哪些
一、不適用死刑對象包括哪些根據刑法第49條的規定,以下罪犯不適用死刑:1、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這裏所説的“犯罪的時候”,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不是指審判的時候,如果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的那一天不滿18週歲,即便審判的時候已滿18週歲,亦適用本條的規定。2...
-
故意殺人哪此情況下可判處死刑
律師解析:對於構成故意殺人罪的犯罪行為人,是否可以判處死刑需要根據其犯罪的具體情節決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