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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殺人犯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只有不適用死刑和死緩變更的情況。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但是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四條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刑法》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