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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搶劫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什麼叫搶劫罪 ,立案標準是什麼?

説起搶劫犯罪,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一種很嚴重的犯罪,法律規定對行為人的處罰最高可以達到死刑。那麼大家知道從法律角度講什麼叫搶劫罪嗎?而搶劫罪的立案標準又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叫搶劫罪

搶劫罪,一般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較為常見的是有毆打、捆綁、禁閉。傷害,直至殺害。這裏的脅迫,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以立即實施暴力相威脅,實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恐懼而不敢反抗,被迫當場交出財物或任財物被劫走。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1、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依刑法第17條規定,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佔有的目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故意內容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只搶回自己被騙走或者賭博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於搶劫犯來説,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

4、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徵。

二、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因此,只要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應當立案。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因此,判斷犯罪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主要看以下兩點:

1、犯罪人是否基於非法佔有財物為目的;

2、當場是否實際採取了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什麼叫搶劫罪了吧。根據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刑法對搶劫罪的立案並沒有數額和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搶劫行為,一般都會被視為犯罪。因此,要是不幸涉嫌構成此罪的話,建議可以委託專業律師來為您提供辯護。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呂梁律師。

標籤:搶劫罪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