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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與搶劫罪有什麼區別

綁架罪與搶劫罪有什麼區別

不管是綁架行為還是搶劫行為,對受害人的人身、財產都是造成了巨大威脅的,嚴重的時候造成被害人死亡也不是不可能。因此,我國將綁架罪與搶劫罪都規定為重罪,對行為人的處罰是很嚴格的。而綁架罪與搶劫罪也是有不同之處的,到底綁架罪與搶劫罪有什麼區別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綁架罪與搶劫罪有什麼區別

綁架勒索的綁架罪與搶劫罪都以取得財物為目的;在客觀上都可以表現為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權益方面,兩者也都同時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因而兩者是十分近似的犯罪。區別兩者的關鍵有兩個方面:

(1)綁架罪是以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方法,並以被綁架人的安危為要挾,勒索財物行為的指向對象為被綁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即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而不可能是被綁架人;搶劫罪的方法則一般不表現為非法剝奪人身自由,而且其要挾的人及劫財行為指向的對象一般具有同一性。

(2)綁架罪由於是將被綁架人作為人質向第三人索取財物,因此獲取財物的時間不可能是綁架行為實施的當時,也一般不可能是當場獲取財物。而搶劫罪只能是當場及在暴力、脅迫行為實施的當時劫取財物。

二、綁架罪的構成特徵是什麼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在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脅,迫使其家屬交付贖金;在綁架過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傷甚至慘遭殺害。

2、犯罪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

3、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已滿14週歲不滿16歲的人如果在綁架過程中實施了殺害或者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被綁架人的行為,則應按故意殺人罪、故意重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犯罪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

在看完了上述內容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清楚綁架罪與搶劫罪有哪些區別了吧。嚴格來講,這二者犯罪的具體手段不同,綁架罪帶了點勒索的味道,而在具體的量刑方面這二者也是不同的。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綁架 搶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