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職務侵佔罪屬於公安機關管轄嗎

職務侵佔罪是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範圍,當公司發現有職員侵佔公司財產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四條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下列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
(一)監察機關管轄的職務犯罪案件;
(二)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的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三)人民法院管轄的自訴案件。對於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因證據不足駁回起訴,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機關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四)軍隊保衞部門管轄的軍人違反職責的犯罪和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
(五)監獄管轄的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刑事案件;
(六)海警部門管轄的海(島嶼)岸線以外我國管轄海域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對於發生在沿海港嶴口、碼頭、灘塗、台輪停泊點等區域的,由公安機關管轄;
(七)其他依照法律和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

職務侵佔罪屬於公安機關管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