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緩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剝奪的期限從哪些時候開始起算

緩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剝奪的期限從緩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
法律依據】
《刑法》第55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

緩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剝奪的期限從哪些時候開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