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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進行勞動仲裁

仲裁2.95W
員工進行勞動仲裁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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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提交申請書:
1、提交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3、開庭審理:
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
5、仲裁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