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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判決書不執行怎麼辦

仲裁2.07W
勞動仲裁判決書不執行怎麼辦

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先行調解,及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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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判決書有強制執行力嗎

有,勞動者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委的裁決書下來以後如果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起訴,也不履行生效的裁決書的,勞動者是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至於勞動者自己本身需不需要聘請律師完全取決與勞動者個人的經濟能力以及法律知識水平。
律師的收費各地是不同的,比如一線城市一般收費5000元到30000元的居多;內地縣城2000元到5000元的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