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若干問題的解釋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若干問題的解釋
《勞動部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若干問題的解釋》是一則關於工資總額組成規定的解釋文件,1951年3月7日由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公佈。
頒佈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含勞動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51-05-09
實施時間:1951-05-09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一、規定中所稱“在冊人員”,包括企業方面所僱用並編入職工名冊或發給工單的長期工作、季節工作、臨時工作的人員。但此種臨時工作人員,係指補充定員的不足,而且其工作性質與企業直接生產有關的臨時工人。如因臨時修繕房屋或搬運原料物料等所僱用的工人,不包括於在冊人員之內。至於實際是長期工而仍稱臨時工的工資,則應包括在工資總額之內。
二、各企業的附屬機構(如醫院、託兒所、職工子弟學校及廠外運輸單位等)的工作人員,應列為在冊人員,所得工資亦應包括在工資總額之內。
三、在冊人員中的消防警衞人員,係指企業單位自己組織的消防警衞人員,其他如公安機關或消防機關派駐該企業內,而編制仍屬消防或公安機關之消防警衞人員及鐵道系統的公安部隊,均不應列為在冊人員。
四、輔助工資中所稱“除前項所列計時獎勵以外之各種有關提高生產的獎金”,係指經常性的獎金,如保證質量、降低成本、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計劃等獎金。至於非經常性的獎金,如勞動競賽獎金、模範獎金等以及其他由廠長基金項下開支的獎金,則不包括於工資總額之內。
五、輔助工資中“用其他形式支付的工資”一點,應按工會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將伙食計算在工資總額之內。至於年終雙薪、年終獎金等,因系類似福利待遇性質的變相工資,故不包括於工資總額之內。
六、輔助工資亦應包括各種公假工資及國家法令規定給予個人的假日工資在內。
-
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制定本辦法。頒佈單位:暫無信息文號:暫無信息頒佈時間:暫無信息實施時間:暫無...
-
江蘇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
江蘇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為了加強地方儲備糧管理,發揮地方儲備糧市場調控作用,維護糧食市場穩定,保障糧食安全,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頒佈單位:暫無信息文號:暫無信息頒佈時間:暫無信息實施時間:暫無信息時效性:暫無信息效力級別:暫無信息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地...
-
蘭州市公共餐飲具集中消毒衞生監督管理辦法
蘭州市公共餐飲具集中消毒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為加強公共餐飲具集中消毒衞生監督管理,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頒佈單位:暫無信息文號:暫無信息頒佈時間:暫無信...
-
襄陽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實施辦法
襄陽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實施辦法為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提高交通資源利用效率,切實緩解交通擁堵,方便羣眾出行,保障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