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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人財物3000元怎麼處理?

損壞人財物3000元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故意損壞別人財物罪三千元,如果沒有別的情節是不可以達到判刑。
破壞別人財物金額較小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一般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並處罰款。如果有證據證明的,可以要求對方按照實際損失賠付,或者按照過錯比例按份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
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