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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損壞財物怎麼賠償?

一、個人損壞財物怎麼賠償?

個人損壞財物怎麼賠償?

損壞他人財產的,應當按照財產發生損失是的市場價或其它方式確定賠償金額,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賠償方式,可以一次性支付,有困難的也可以分期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二、財產損害賠償範圍有哪些?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應予立案追訴的情形有哪些?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公司財物他人是不能任意損壞的,如果是過失造成的,那麼侵害人就要按照市場價或者雙方協商來確定賠償的數額,如果侵害人的行為是屬於故意的情形,不僅僅是賠償的問題,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一般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罪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標籤:財物 賠償 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