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錄音舉報別人有用嗎
證據調查3.3W
在我國法律當中是有規定在合法的錄音手段中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的,如若用非合法手段獲得可能無效也可能犯法所以要根據情況和方式來決定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的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證據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經過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系不合法行為,這種手段的錄音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或者證據存在瑕疵,不被法院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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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中舉證責任的分配規定是什麼?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具體來説,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都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這就是“誰主張,誰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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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過程收集實物證據方法有哪些
一、收集實物證據是需要注意哪些事項?1、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證明一般是靜態的、片斷的。實物證據是人們無法與之相互交流的“啞巴證據”,它如實地記錄下客觀發生的事實卻不能主動地向人們展示,只能通過科學技術和實踐簪簿用人的語言對其進行翻譯和解讀,這同時説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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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組織質證的規定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組織質證的規定是什麼?質證按下列順序進行:1、原告出示證據,被告、第三人與原告進行質證;2、被告出示證據,原告、第三人與被告進行質證;3、第三人出示證據,原告、被告與第三人進行質證。人民法院依照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作為提出申請的一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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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事訴訟中一般舉證的原則是什麼?
(一)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這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即原告對自己提出的訴訟以及有關事實負舉證責任;被告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提出反訴也要舉證加以證明;第三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或請求,也應承擔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