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電子數據證據的收集
隨着互聯網絡的逐漸普及,網絡法律糾紛大量出現。為了更好的解決糾紛,收集電子證據就至關重要。同時我國相關司法解釋中也將電視數據證據列入了法定證據種類當中。訴訟過程中,對電子數據證據的收集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麼應該如何來收集電子數據證據呢?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如何進行電子數據證據的收集
在收集電子證據時,應當遵循以下規則:
(一)取證過程合法原則。這一原則要求計算機取證過程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公開進行,從而得到真實且具有證明效力的證據。
(二)宂餘備份原則。即對於含有計算機證據的介質至少製作兩個副本,原始介質應存放在專門的證據室由專人保管,複製品可以用於計算機取證人員進行證據的提取和分析。
(三)嚴格管理過程原則。含有計算機證據介質的移交、保管、開封、拆卸的過程必須由偵查人員、犯罪嫌疑人(或委託見證人)和技術人員共同完成,每一個環節都必須檢查真實性和完整性,並製作詳細的筆錄,由上述行為人共同簽名。
(四)環境安全原則。該原則是指存儲計算機證據的介質應遠離高磁場、高温、灰塵、積壓、潮濕、腐蝕性化學試劑等。在包裝計算機設備和元器件時儘量使用紙袋等不易產生靜電的材料,以防止靜電消磁。環境安全的原則還要求防止人為地損毀數據。
二、電子證據應該怎麼收集
收集電子證據的方法主要有現場勘查、搜查和扣押。在網絡犯罪案件的偵查中,這三種方法往往會同時用到。
(一)網絡犯罪的案件現場包括物理空間和虛擬空間。物理空間就是傳統的犯罪現場。虛擬空間則指由計算機硬件和軟件所構成的電子空間,因為其無法直接為人的感官所感知,所以稱為虛擬空間。從學理上説,電子證據所處的虛擬現場分為兩種,一種是單一計算機的硬件環境和軟件環境,稱為單機現場;另一種是由許多計算機組成的網絡環境,稱為網絡現場。
(二)進行現場勘查前,首先要封鎖並監視可疑的犯罪現場,切斷計算機與外部的聯繫,並停止對計算機的操作。在勘查時,要注意將電子技術手段與普通勘查手段相結合,發現涉案數據後應當採用鏡像複製法進行數據複製,並對複製件進行數字簽名,以確保它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必要時,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搜查,在搜查中如發現了可以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物品和文件,應當予以扣押。
(三)還可以採取網絡監聽的方法獲取電子證據。但採用這種方式時一定要慎重,應當由特定的偵查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以免侵犯公民的個人隱私。
針對不同類型的證據,其實在收集的時候採取的方法是不一樣的。具體該如何收集電子數據證據,上文中小編已經作出了介紹。我們應該注意的是,當事人自行收集證據,這一過程的記錄很難為對方當事人認可,因此最好是由公證機關進行提取、複製或者固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調查電子證據。
-
民事訴訟承擔舉證責任的是誰?
一、民事訴訟承擔舉證責任的是誰?民事訴訟當中承擔舉證責任的,通常有當事人,或者是法院,或者是被告這一方。1、當事人舉證責任《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2、人民法院舉證責任《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二款;“當事...
-
訴訟過程收集實物證據方法有哪些
一、收集實物證據是需要注意哪些事項?1、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證明一般是靜態的、片斷的。實物證據是人們無法與之相互交流的“啞巴證據”,它如實地記錄下客觀發生的事實卻不能主動地向人們展示,只能通過科學技術和實踐簪簿用人的語言對其進行翻譯和解讀,這同時説明實...
-
一審民事訴訟舉證期限如何規定?
一、一審民事訴訟舉證期限如何規定?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
-
刑事案證據不足的案件要怎樣結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證據不足會根據情況分別進行處理:1、在偵查階段,證據不足的,會直接撤銷案件;2、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證據部足的,檢察院會做不起訴處理;3、在法院審判階段,證據不足的,法院可以判處無罪。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