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保全的條件有哪些
一、證據保全的條件有哪些
由於證據保全的目的在於防止因證據滅失或難以取得給當事人舉證、質證和法庭調查帶來困難,因此證據保全應符合以下條件:
1、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這是法院決定採取證據保全措施的原因。“證據可能滅失”,是指證人可能因病死亡,物證和書證可能會腐爛、銷燬。所謂證據“以後難以取得”,是指雖然證據沒有滅失,但如果不採取保全措施,以後取得該證據可能會成本過高或者難度很大,如證人出國定居或留學。造成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既有自然原因,也有人為原因。前者如物證的腐爛,後者如書證被銷燬。
2、證據保全應在開庭審理前提出。這是對證據保全在時間上的要求。在開庭後,由於已經進入證據調查階段,就沒有實施證據保全的必要。
綜上可知,申請證據保全的條件主要有兩個,即上文中介紹到的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同時要求在開庭審理之前提出。
-
技校老闆跑路不退費能咋樣協商
律師解答: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律師解析:一般來説,如果技校老闆捲款跑路的話,消費者可以先嚐試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並在溝通過程中搜集證據。1、先儘可能找到機構相關負責人,與其協商要求其退還款項。2、在與對方相關人員溝通過程中,對通話進行錄音,固定證據。...
-
不公開質證的證據的情況有哪些
質證最重要的要求是在庭審中讓當事人及有關證人、鑑定人、勘驗人公開出庭對質。只有在這種情況下質證才有實質意義。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以公開審判為原則,以不公開審判為例外,因此,質證也要公開進行。但是對於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
-
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後證據不足如何處理?
一、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後證據不足如何處理?民事證據不足的,駁回訴訟請求。在訴訟中,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後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
-
在民事訴訟舉證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舉證倒置的情形分為以下四種大的情況:1、公司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2、消費者權益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倒置《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