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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院執行可以續期嗎

一、申請法院執行可以續期嗎?

申請法院執行可以續期嗎

申請法院執行不能續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民事糾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5、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6、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複印件兩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複印件一份。

在處理民事糾紛時,當然也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已經有了生效的法律文書,對方卻拒不履行法律文書,勝訴方也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整個過程,一般情況下不會超過6個月。

標籤:執行 法院 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