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銷之訴和申請再審有區別嗎?
一、第三人撤銷之訴和申請再審有區別嗎?
第三人撤銷之訴和申請再審是有區別的。在進行審理撤銷權的案件的時候,我們除了要注意撤銷權的管轄的法院以外,還需要注意相關的法規的判決依據。從形式上看,第三人撤銷之訴是全新的獨立訴訟制度,但就其內容看,以生效裁判錯誤作為實體條件,與再審的條件一致;從實質上看,第三人撤銷之訴是與再審並列的糾錯程序。
二、第三人撤銷之訴原告應滿足的條件是什麼?
適格的原告應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必須是原訴訟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
2、對撤銷之訴享有訴訟利益,這種利益來源於原判決給第三人帶來的利益損害。
3、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而未受到程序保障。
三、可以申請再審的情況有哪些?
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以下證據屬於“新證據”:
(1)原審庭審結束前已客觀存在,庭審結束後新發現的證據;
(2)原審庭審結束前已經發現,但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或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提供的證據;
(3)原審庭審結束後原作出鑑定意見、勘驗筆錄者重新鑑定、勘驗,推翻原結論的證據。除此之外,當事人在原審中提供的主要證據,原審未予質證、認證,但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應當視為新的證據。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4.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5.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
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7.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8.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9.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10.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11.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在民事訴訟現有的規定下,案外第三人同時享有兩種程序權利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不能同時適用,兩者之間只能選擇其一。關於兩種程序具體如何協調,有待於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中予以明確。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審理程序,應當屬於一般民事訴訟與再審程序相結合的特殊程序,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未出台之前,可以參照當事人申請再審案件的有關程序性規定進行審理。
-
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
在日常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認為一審法院對所涉案件沒有管轄權,是可以在十日內,向受訴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那麼,如果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當事人能否上訴,如何書寫上訴狀文本,本站整理相關知識後,為大家作詳細介紹。管轄權異議被駁回上訴狀範本上訴人(原審被...
-
訴訟時效過後債權人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一、訴訟時效過後債權人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嗎?訴訟時效過後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
-
民事訴訟案件類型都有哪些
民事訴訟是最常見的類型訴訟,涉及到的人羣也是最廣泛的,有不少人已經參與到民事訴訟中來了。民事訴訟隨着案件不同也不同的民事訴訟案件類型,並且分類的也比較詳細。確保訴訟案件的歸類合理。具體的內容可以到下文進行詳細的瞭解。一、民事訴訟案件類型常見的民事...
-
訴訟時效中斷的代理意見與起訴狀的區別有嗎?
一、訴訟時效中斷的代理意見與起訴狀的區別有嗎?訴訟時效中斷的代理意見與起訴狀的區別肯定是有的;代理詞是代理人接受訴訟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與訴訟或仲裁活動,在法庭辯論階段為維護委託人的權益,就案件事實提供證據,適用法律,辯明是非所發表的代理意見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