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銷之訴提起再審嗎?
一、第三人撤銷之訴提起再審嗎?
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第三人和共同訴訟當事人
1、訴訟標的不同
必要的共同訴訟當事人:訴訟標的是共同的,對訴訟標的態度一致,或共享權利、或共擔義務。
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對訴訟標的持有全部權利,排除其他人的權利。
2、訴訟地位
必要的訴訟當事人:或共為原告、或共為被告,是原被告之間的爭議;
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既不為原告也不為被告,獨立存在與原被告之外,可獨立起訴
3、參加方式
必要的共同訴訟人:在原告起訴或被告被訴時,應一同參加或法院追加
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法院不能主動追加
二、第三人撤銷之訴和案外人申請再審制度的區別
1、制度性質不同
第三人撤銷之訴:是“補審”不是“再審”,——對應當審理而未審理的訴的一部分進行的補充審理(基於該制度當事人是訴訟第三人提出)。
只有第三人能夠提出足以影響本訴裁判的證據或事實時,方能啟動第三人撤銷之訴程序;只有本訴裁判與第三人有實質上的利害關係時,第三人才能成為撤銷之訴的適格當事人。
案外人申請再審制度:
2、第三人撤銷之訴:是本訴之外的“參加之訴”。案外人再審制度是本訴之外的“再審制度”。
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法律規定:民訴法第56條原有的關於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兩個款項之下直接增加一款,規定“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與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可見,第三人撤銷之訴,限於本可參加到原訴訟中的適格第三人,不包括原訴訟中遺漏的必要訴訟當事人。案外人再審申請之訴,是遺漏的共同訴訟當事人,因生效判決對其產生的法律利害關係,可以申請法院裁定再審。法院認定該申請人為共同訴訟當事人的,可以啟動再審程序,並根據不同情況將其直接追加為當事人或者發回衝上。
-
民事訴訟起訴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一、民事訴訟起訴時效(1)普通2年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應該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則》第135條)(2)1年訴訟時效。身體收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民法通則》第136條)(3)3...
-
過了訴訟時效不還錢可以嗎?
一、過了訴訟時效不還錢可以嗎?訴訟時效過了並不代表債務人不需要還款,而是代表債務人對債權人的主張有辯護權,而是否要還款,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
-
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2、請求。這裏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
-
移送管轄駁回起訴公安機關會需要再次偵查案件嗎?
一、移送管轄駁回起訴公安機關會需要再次偵查案件嗎?移送管轄駁回起訴公安機關會需要再次偵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