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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共同訴訟的類型有哪些?

一、必要共同訴訟的類型有哪些?

必要共同訴訟的類型有哪些?

1.權利義務共同型必要共同訴訟。在這類必要共同訴訟中,各共同訴訟人之間對於訴訟標的,原先就存在共同的權利義務。而各共同訴訟人之所以對訴訟標的原先就有共同的權利義務,是因為共同訴訟人之間本身就存在着權利義務的共同關係或連帶關係,但這種共同訴訟人之間的共同關係或連帶關係並不是因為同一事實或同一法律上的原因引起的。

2.原因共同型必要共同訴訟。這類必要共同訴訟,是指共同訴訟人之間原本沒有共同的權利或義務,是因為後來發生了同一事實或法律上的原因,才使共同訴訟人之間具有了共同的權利或義務。最典型的例子是,數人共同致他人損害,他人向數個加害人要求損害賠償的訴訟。在損害發生前,數人間既沒有共同關係,也沒有連帶關係,只是因為發生了加害的事實,才使共同訴訟人之間具有了連帶關係。

二、共同訴訟的類型有哪些?

1.必要的共同訴訟

必要的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以上,參加訴訟的同一方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須合併審理的訴訟。必要的共同訴訟訴訟標的必需是同一法律關係,各訴之間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繫。人民法院不能分案審理,必須合併審理,對於原告遺漏被告的人民法院則應當告知。

2.非必要的共同訴訟

非必要的共同訴訟又稱普通的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兩人以上,參加訴訟的同一方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標的為同一種類的,人民法院認可合併審理的訴訟。這裏所説的,同樣的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性質同類或者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和理由同類。非必要的共同訴訟是在既不影響對原告一方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又不影響對被告一方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有效審查的雙重前提下,為便於人民法院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行政訴訟的效率而規定的。這一規定在簡化訴訟程序的同時,也避免了人民法院對數個有聯繫的訴訟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共同訴訟的認定是需要根據實際的案件情況,結合法律上規定的相關事項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必要共同訴訟的具體事項上,也是需要由法院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的,如果不符合規定的條件那麼就是無法辦理共同訴訟的。

標籤: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