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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抗辯什麼意思?

一、訴訟時效抗辯什麼意思?

訴訟時效抗辯什麼意思?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且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訴訟時效只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即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所謂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的關係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兑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二、訴訟費用怎麼繳納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按照規定: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決定。

第一種、超過一萬元的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1:1累計繳納,按照2%繳納。

第二種、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需要按照5%交納訴訟費。

第三種、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每件交納50元,按照2.5%交納。

如果官司打贏了,判決書上面會寫有履行的期限,然後按照履行期限的時間等待。如果履行期限到期,被告還不能履行的,可以請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之所以會有訴訟抗辯權,他其實是針對訴訟過程中的請求權而定的訴訟抗辯,他不是一種攻擊行為,如果沒有訴訟的請求權,那麼就不會有抗辯權的出現,但同時也需要注意,要使用他的抗辯權,必須要在合理的訴訟時效之內,如果案件已經終止了訴訟時效,那麼就沒辦法再使用了。

標籤:訴訟時效 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