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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中訴訟時效抗辯是什麼意思?

一、法律規定中訴訟時效抗辯是什麼意思?

法律規定中訴訟時效抗辯是什麼意思?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於民事訴訟法訴訟時效抗辯是針對請求權是否過了訴訟時效而主張的。當事人之間不得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或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訴訟時效抗辯權什麼時候提出比較合適?

訴訟時效抗辯應當在一審期間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且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訴訟時效只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即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所謂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的關係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綜上所述,訴訟時效抗辯權是當事人基於原告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通過審理進入訴訟階段,一審判決之前被告可以依法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提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根據有關法規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經核實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可能會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