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188條一般訴訟時間為多長時間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
《民法典》188條一般訴訟時間為多長時間
《民法典》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從第一百八十八條到第一百九十九條一共有12條相關規定。
值得關注的是年最新《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新增:將現行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一般訴訟時效期間延長為三年;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後訴訟時效的特殊起算點,給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後提供尋求法律救濟的機會,保護未成年人利益。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不可抗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第一百九十七條 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
第一百九十八條 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存續期間屆滿,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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