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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訴時效

民事申訴時效

民事案件多種多樣,當發生民事案件的時候,我們要先了解我們所犯的民事案件屬於哪一類,然後再根據自己的民事案件類別找到對應的申訴時間和申述流程,每一個案件的時間都是不一樣的,當發生安檢的時候如果我們不知道該如何去做,可以找律師諮詢相應的法律。

民事申訴時效:

申訴那肯定是指之前有過判決了,但是因為自己覺得判決結果不滿意,申請再一次審理,這個是有時間期限的,一般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申訴人在上次判決之後,生成法律效力的6個月內要提出異議,否則就失去機會了,這一點也説明申訴不是你想什麼時候申訴就申訴的,當在規定的時間內需要提交相關的申訴資料,收到資料後法院一般會在5個工作內容把你的申訴資料發給對方,對方收到後也會在15個工作日左右回覆,如果沒有回覆法院也會繼續調查的,一般在收到申訴申請書的三個月內,會再次審理案件,這個結果肯定也只有兩種,要不就是符合規定再次重新審判,要不就是維持之前的判決,一般沒有特殊情況的話,是不能延長時間的。

訴訟時效也有所不同:

最常見的普通訴訟一般就是2年,多的話可能會到3年,要根據情況來看,還有一種是短期訴訟,短期就説明時間比較短,一般是一年,傷害類案件一般會採用這種的訴訟時間,還有一種就是最長訴訟了,一般不超過20年。不管是哪一種訴訟他都是有對應的案件的,會根據案件的性質不同來決定訴訟時間的,這個不能説明到底是時間長比較好還是短比較好,為了減少這樣的案件發生,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還是要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不侵害別人的利益,也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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