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民法總則公民與自然人有什麼區別?

一、《民法總則》公民與自然人有什麼區別?

民法總則公民與自然人有什麼區別?

隨着《民法典》頒佈,《民法總則》已廢止。

二者的法律角度是不一樣的。

公民: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根據法律規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從其產生來看,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緊密相連的。

自然人定義:

①“法人”的對稱。基於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在我國,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義。

②與“社會人”相對。在社會學中指脱離母體後,還沒有經歷社會化過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屬性,而不具有人的社會屬性。

二、自然人與單位是否可以成為犯罪主體?

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為人具有這兩個條件外,還必須具有特殊身份。

年齡

行為人應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據青少年身心發展狀況、文化教育發展水平、智力發展程度將刑事責任年齡劃分為三個階段:

1、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即處於這一年齡段的人只對部分嚴重犯罪負刑事責任。

3、不滿14週歲,無論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4、75週歲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不滿16週歲,而不予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以上規定體現對青少年犯罪是以教育為主的精神。

單位主體是指實施危害社會行為並依法應負刑事責任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單位這個概念比法人更為廣泛,除法人以外還包括非法人團體。雖然單位一詞在以往我國社會生活中曾經被廣泛使用,甚至是一個使用率極高的用語,但嚴格地説它不是一個法律用語。也就是説,單位一詞並無確切的法律涵義。根據規定,單位犯罪這一概念中的單位,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這也就是單位犯罪的主體。

公民主要是和人民進行區分,公民只要是我國國籍的,都是我國公民,但是自然人就是指一個人,他從出生就開始成為了自然人,而他的民事權利也在他出生的那一刻就有了,自然人主要是在民事法律上用來區別和法人的關係的。法人代表一定是自然人,但自然人不一定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