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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時效屆滿還可以上訴法院嗎?

一、民事訴訟時效屆滿還可以上訴法院嗎?

民事訴訟時效屆滿還可以上訴法院嗎?

超出訴訟時效也是可以上訴的,但已喪失了勝訴權,具體情況下對於上訴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在規定的訴訟時效內進行合法的處理的,如果超出訴訟時效,那麼上訴的結果就無法勝訴,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超出訴訟時效也是可以上訴的,但已喪失了勝訴權,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權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況有哪些?

訴訟時效期滿義務人不履行義務的,需要尋找是否存在訴訟時效中斷,而後提出起訴請求,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條件,一般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的意義,當然應予以中斷。

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裏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承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基於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並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綜上所述,在司法實踐中,民事糾紛案件中如果超出訴訟時效的,同樣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人民法院在進行案件審理時,訴訟時效是案件的受理關鍵,以及案件是否可以獲勝的條件,對於訴訟時效的認定,是屬於司法機關根據實際的訴訟請求來進行認定,超出訴訟時效的民事案件,可能會喪失勝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