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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糾紛立案需要什麼材料?

合夥合同糾紛立案需要什麼材料?

一、合夥合同糾紛立案需要什麼材料?

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提供起訴狀和與糾紛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當事人身份證、轉賬憑證、合同文本、收貨單等。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合同糾紛法院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複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後,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於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受理立案後,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准可以延長,並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並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合同糾紛起訴費用多少

發生合同糾紛後,如果通過其他途徑,都不能很好的解決爭議問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但是在提起訴訟的時候,法院一般都會收取相應的起訴費用。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每件交納50元;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等。也就是説,案件受理費,會按照涉及財產金額大小,實行分段累計收取不等的訴訟費用。

因為合夥合同產生糾紛,此時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那麼必然是需要提交書面的證據材料的,除此之外,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在收到材料之後,就會在7天的時間之內決定是否對此立案受理,即使是不予受理的,也會做出裁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