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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人財物400元要拘留嗎?

損壞人財物400元要拘留嗎?

一、損壞人財物400元要拘留嗎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幾百元以內是違法的,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在幾百元以內也是違法的,損毀他人財物幾百元價值較低雖然不構成刑事犯罪,但違反治安管理,公安機關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5日以上到10日以下治安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而且違法行為人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情節嚴重會構成故意損壞財物罪,會被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損毀他人財產五百元以下的不構成犯罪,只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對方可以民事訴訟索賠。故意損毀他人財產數額較大的構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

但是如果損毀財物價值太高達到刑事處罰標準,存在行為人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情節嚴重會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因為經濟糾紛並不是違法犯罪的理由,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處理,如果以此為由損毀他人財物,不但需要承擔全部侵權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還會涉嫌故意損毀財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性質是比較惡劣的,如果只損壞幾百元未構成犯罪的,同樣也會按治安條款來進行處理,因此,損毀他人的財物不僅要承擔法律的責任,而且還需要承擔全部的賠償,如果拒不改正,也不賠償的,那麼是可以按強制執行的方式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