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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多長時間內能去仲裁?

勞動糾紛多長時間內能去仲裁?

一、勞動糾紛多長時間內能去仲裁

勞動糾紛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仲裁時效中止的,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二、申請勞動仲裁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申請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三)、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四)、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三、申請勞動仲裁的多久才會有結果

1、向勞動仲裁提出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相當於10天之內通知用人單位)

3、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這有一個10天,一般用人單位會拖到最後)

4、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這又是一個5天)

5、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差不多5個工作日)

6、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勞動糾紛多長時間內能去仲裁在法律中是有明確的規定,一般仲裁的時效為一年,這是從自己的權利受損或者是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損開始計算,如果超過時效也不主張自己的權益,那麼自己的權益就會喪失,從而不再受到法律保護。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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