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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中的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有什麼

租賃合同中的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有什麼

一、租賃合同中的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有什麼

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是喪失“勝訴權”。

1、訴訟時效抗辯權

如果債權有“時效已過”之事實,義務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權利的請求權被阻卻,義務免於履行。對於權利人而言,債權並不產生任何影響,債權仍是完全債權。

2、法院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訴訟時效抗辯權是私權利,是否行使屬於抗辯權人自由行為的範疇,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當事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3、訴訟時效抗辯權對人的效力具有相對性

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的請求權得以阻卻的後果不必然產生,以義務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為前提。在義務人眾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為訴訟時效抗辯權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拋棄時效利益,對於其他人不產生影響,即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主張只產生相對效力。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以後,那麼作為債務人就會獲得加訴訟時效的抗辯權利,也就是超過訴訟時效,對方以此進行抗辯的時候,法院一般都會支持。因此發生租賃合同糾紛的時候,需要在訴訟時效期間以內提起訴訟。一般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