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最高民察院的立案條文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罪最高民察院的立案條文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立案的條件是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二、尋釁滋事罪與非罪的區分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着行為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隨意的毆打他人便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懲罰的,因為這樣的一種行為是屬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比如説需要按照尋釁滋事罪來進行一定的處理,當然了,如果説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的,達到情節嚴重程度,那麼是需要立案追訴的。
-
土地糾紛毀壞農作物怎麼辦?
一、土地糾紛毀壞農作物怎麼辦?可以報警處理,要求追究對方毀壞公私財物的治安責任及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
-
付款約定代理合同分期履行應該怎麼描述?
一、付款約定代理合同分期履行應該怎麼描述在支付貨款時買受人是可以將總的價款按分期向出賣人支付;如果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
-
協議管轄是否適用於支付令
一、協議管轄是否適用於支付令債權人和債務人在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文書中協議約定管轄的,債權人申請支付令時,適用協議管轄規定,向約定地法院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協議管轄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
-
被校園欺凌報警有用嗎?
一、被校園欺凌報警有用嗎?遭到校園欺凌報警是有用的。如果遇到校外人員的校園暴力,接警後會馬上出警。如果是學生之間的暴力行為,一般接警後,指揮中心接警員會在電話中詢問情況,聯繫校方的保衞部門處理。如果情況嚴重涉嫌違法或犯罪的話,校方會再次報警,警方再接手。...